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10-10-21 阅览: 2790

 

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重点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部署,培育第十二届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项目,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立项活动,希望各位老师积极推荐优秀学生、优秀项目参与到这项重大学生赛事中,具体赛事重点培育项目要求如下:

 

一、参加申报对象

我院201171以前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作品,特别是2009年以来成功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校运河杯特等奖、一等奖等作品

2、申报团队愿意投入精力深化研究,指导老师愿意全力支持培育的项目。

 

三、参选要求

1、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哲学六个类别)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归类。其中成果将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2、作品是20097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省赛与国家赛评审时按学历分组评审。

3、原则上,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项目选题、团队结构、成果展现等均能充分考虑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点与要求。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参加申报的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并请于1110前交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书面稿:一式三份,交到法A309老师处;

电子稿:chenqiang@zjut.edu.cn

2、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附件中推荐数目确定推荐项目。学院于1120前将推荐项目上报校团委(电子稿及一式三份纸质稿);

3、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并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

 

五、项目支持办法

1、给予每个重点培育项目2000—4000元不等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由学校下拨50%,学院配套50%

2、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浙江省与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烦请各位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力争能将代表我院学生高水平的项目选拔出来,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和浙江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遴选活动,努力提高我院学生参赛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

1.联系人:陈强,联系方式:85290317611480.

2.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各学院推荐项目数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艺术学院团委

2010年10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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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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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学院推荐项目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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