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二届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重点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部署,培育第十二届全国、浙江省“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参赛项目,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立项活动,希望各位老师积极推荐优秀学生、优秀项目参与到这项重大学生赛事中,具体赛事重点培育项目要求如下:
一、参加申报对象
我院2011年7月1日以前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均可申报立项。
二、申报条件
1、符合“挑战杯”参赛条件且已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的项目、作品,特别是2009年以来成功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校级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浙江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校“运河杯”特等奖、一等奖等作品
2、申报团队愿意投入精力深化研究,指导老师愿意全力支持培育的项目。
三、参选要求
1、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社会科学类(含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哲学六个类别)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归类。其中成果将是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2、作品是2009年7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凡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的60%以上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省赛与国家赛评审时按学历分组评审。
3、原则上,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等不在申报作品范围之列。
4、项目选题、团队结构、成果展现等均能充分考虑全国“挑战杯”竞赛特点与要求。
四、申报程序
1、填写申报书。参加申报的学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并请于11月10日前交到艺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书面稿:一式三份,交到法A309陈老师处;
电子稿:chenqiang@zjut.edu.cn;
2、初审。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按附件中推荐数目确定推荐项目。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上报校团委(电子稿及一式三份纸质稿);
3、校团委组织专家组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并确定立项项目及资助金额。
五、项目支持办法
1、给予每个重点培育项目2000—4000元不等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由学校下拨50%,学院配套50%。
2、重点培育项目优先推荐参加浙江省与全国“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烦请各位指导教师高度重视,力争能将代表我院学生高水平的项目选拔出来,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和浙江省“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遴选活动,努力提高我院学生参赛的整体水平。
六、其他
1.联系人:陈强,联系方式:85290317,611480.
2.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附件2:各学院推荐项目数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艺术学院团委
201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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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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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各学院推荐项目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