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项目申报受理工作将于2月20日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今年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 12000名,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含“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5000人,“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项目”1000人),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及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6000人。国家留学基金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为做好2011年选派工作,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现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二)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优先资助学科及资助内容
重点选派领域为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资助内容一般为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具体资助项目、标准在录取时确定。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工作表现突出,学成以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要求;
3.身心健康;
4.符合有关奖学金项目选拔简章的具体要求;
5.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以下项目中的留学回国人员不受此限制:大学生赴英实习项目、印度Infosys实习项目、中德学者短期交流项目(DAAD/DFG)、中德博士生联合研究项目、日本电通博士研究项目、日本学术振兴会论文博士奖学金项目、中国-苏格兰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访问学者类别)、希腊互换奖学金项目、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提供国际旅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暂不包括境内其它人员和正在境外或工作的人员 。
暂不接受已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但未执行人员的申请。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1年3月20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08年3月20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1年3月20日后出生)。
2.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55年3月20日后出生),应为教授、博士生导师。
除应符合以上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及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对类别条件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四、申请程序及办法
(一)阅读《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查阅《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确定拟留学专业是否为优先资助,查阅《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确定外语水平是否合格;
(二)仔细查阅《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可根据自己从事的学科、拟留学国别,确定拟申请项目。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申请人除可以利用学校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渠道或个人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外,还可充分利用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自行联系国外留学单位的项目申报竞争比较激烈,而往年教育部/留学基金委现有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常常出现录取人员不足的情况,如果有合适的项目,请教师充分利用这些已有资源申报。(详见http://www.csc.edu.cn/Chuguo/5c7302703d394678a35add40b2327467.shtml)
(三)网上注册、填报申请表:http://apply.csc.edu.cn;
(四)准备申请材料,材料要求请查阅《关于准备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非学生类申请用);
(五)《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学院(部)填写推荐意见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报人事处师资办。
六、受理及申请时间
(一)受理时间: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期间受理大部分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申请。受理机构:浙江省教育厅。
(二)网上报名申请时间:2011年2月20日至3月20日。请申报教师在3月10日前完成网上报名。各学院(部)认真填写单位意见,在3月12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及单位推荐意见的电子版报到人事处师资办(szk@zjut.edu.cn)。
(三)即日起提供咨询;联系部门:人事处师资办(A-218);联系电话:88320543。
七、有关说明
(一)各学院(部)应从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高度出发,重视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注重推荐在教学、科研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单位推荐意见应结合学院和学科师资队伍培养需要,针对每位教师的具体情况填写。
(二)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仔细查阅项目指南等有关材料,选择适合自身和本学科、专业发展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出国留学项目;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尤其是“成果业绩”、“出国学习/研修目的”等栏目,以提高申报项目的成功率。
(三)为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对尚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要求的骨干教师,学校同样给予推荐。
(四)国家留学基金委今后不再接受各类项目的出国延期申请,希望教师在申报的时候要有目的性、计划性,合理安排好自己的学习工作,入选后能尽早派出。
(五)《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以及《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等有关文件请参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
人 事 处
201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