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11-03-14 阅览: 2430

 

 

各系(部、室):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7号)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校各类访问学者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与参访导师要求

    A类访问学者----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仅限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以下简称武汉中心)导师查询目录中所列的导师。

    B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除了武汉中心导师查询目录中所列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各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C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参访导师除A类、B类访问学者要求的导师外,还包括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C类访问学者请登陆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查询“20112012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二、推荐名额

    A类访问学者我校的推荐名额为1名;B类访问学者我校的推荐名额为2名;C类访问学者推荐名额不限。

    三、推荐条件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曾独立主持或参与负责过一次全过程的课题研究并取得成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一般应具有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的培训,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四、推荐办法及时间要求

拟申请到国内知名高校作访问学者的教师请及时联系接受学校及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并向学院(部)申报。

学院将按照师资队伍培养需要和推荐条件确定人选。请各位有意向申请的老师于318日(本周五)上午11点前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相关信息(见附件)纸质一份及电子版报学院办公室(art@zjut.edu.cn)。

 

 

艺术学院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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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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