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23年年终绩效统计工作开始了,现将有关本科生各类教学工作量统计的事项通知如下:
1、请核对补充“2023年**专业(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对表”中的相关信息,包括理论工作量、毕业设计、毕业实习、其他实践环节。
理论教学工作量请仔细核对学时、学生人数、系数等信息,有多位教师一起承担的课程,要分别注明承担的工作量。如有老师承担其他学院开设课程工作量,请在表中添加(黄色标注)并及时跟学院秘书联系,学院会向对方学院核实工作量情况。
毕业实习请按照总工作量进行分配,请补充教师姓名、以及分配的工作量。
毕业设计请按照总工作量进行分配,请填写教师姓名、以及分配的工作量。
其他实践环节(除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以外)请核对实践环节类别系数,类别系数与实习方式有关(认识实习(考察)等本市集中1.5、外地集中2.0、分散实习0.8,毕业实习0.8,课程设计0.8,其他集中进行的实践环节1.0,其他分散进行的实践环节0.8),没有实习小结或者详细实习方案的项目暂时按照0.8计算,如果需要调整,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如实习小结等)。
如果发现有不符的地方,请标注出来并及时与学院秘书联系。
2、实行导师制的专业,请填写“2023年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量”,实行导师制的班级不再计算班主任工作量。(注意:导师组请分配到导师个人,总量为导师组的学生总数)
3、教学项目及成果、奖励(包括指导学生获奖、指导学生科技立项等)。
(1)教育主管部门立项的教学建设项目,学院已经做了统计,老师不需要在登记表中填写,请直接核对“2023年教学项目汇总表(**专业)”,多位教师一起承担的项目请直接在表格中填上每个人分配数额;如果有项目遗漏,请直接在汇总表中添加(黄色标注)。(注:其他教学成果奖计入教师总工作量,但不纳入年终奖励津贴计算
(2)教师出版教材、发表教学论文等请填写在“设计与建筑学院教师教学成果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稿,包括出版教材佐证(教材封面、版权页、封底的照片),论文佐证(杂志封面、目录、征文,或者知网等下载的电子稿等),如未提供证明材料将不计入本年度绩效统计(注:非央级出版社的教材计入教师总工作量,但不纳入年终奖励津贴计算)。
(3)指导学生竞赛获奖请填写在“设计与建筑学院教师教学成果及奖励情况登记表”,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电子稿,包括获奖证书电子稿,获奖文件电子稿,如未提供证明材料将不计入本年度绩效统计。
竞赛名录参照《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名录以外的竞赛,国家级行业协会、国家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的竞赛参照学院奖励和补贴工作量计算办法有关规定(注:国家级协会获奖计入教师总工作量,但不纳入年终奖励津贴计算);国际专业竞赛以及其他非教育主管部门、非国家级行业协会主办竞赛等,由各专业提出名单,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认定。
(4)担任学院组织的科技项目会议评审计入教师总工作量,但不纳入年终奖励津贴计算。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会发给各部门负责人和教学秘书。所有的材料的电子稿请在12月28日前按系部汇总后反馈给学院秘书。
(联系人:倪超美,电话:85290694,邮箱:381526379@qq.com)
压缩包另发,包括:1、2023年本科生导师指导工作量汇总表(**专业)
2、设计与建筑学院教师教学成果及奖励情况登记表
3、2023年**专业(部)本科教学工作量核对表
4、2023年教学项目汇总表(**专业)
5、浙江工业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赛项名单(2021版)
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