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与建筑学院关于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3-12-21 阅览: 1005

学院各系(部、室):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精神,现将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院在编教职工。

      1.调入不到半年的教职工由现所在部门考核,原工作学院(部门)提供工作期间的表现鉴定意见,供现部门考核时参考;因岗位聘任调动学院(部门)的人员由现工作学院(部门)考核;

2.进校未满半年的应届毕业生应参加师德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参加年度考核但不定考核等级;

      3.公派出国及脱产进修人员根据其应承担的工作、学习任务进行考核;

     4.各类外派人员主要依据其外派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一)师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二)年度考核

依据所聘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进行考核,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三、考核等级

(一)师德考核等级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秀。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可评定为优秀。

2.合格。根据教师各项现实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师,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合格。

3.不合格。凡教师有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该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二)年度考核等级

       年度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各部门在考核时,要明确标准,程序规范。

对初次就业,当年实际工作时间不足半年的,参与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病事假超过半年的教职工,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女职工休产假超过半年的,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

       根据学院绩效考核办法,教学、科研系列教师年度考核原则上须达到300个总工作量方为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各部门应加强年度考核工作,除规定不参加考核的人员外,无故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人员,将视同考核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现聘岗位等级的任职年限。

2.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者不得增加薪级工资,核减绩效工资,不计算现聘岗位等级任职年限。

3.考核不合格者向低一级岗位等级调整。

        五、考核程序

       各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负责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1.教职工对照所聘岗位的职责,对一年来的履职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服务系统上填写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后提交、打印纸质考核表签名后交所在部门。

2.各部门根据教职工绩效考核情况,综合年度表现,对被考核者提出考评意见。

3.各部门推荐师德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本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15%,各部门推荐年度考核优秀人员比例不超过本年度考核人员总数的9%,上述人员经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考核等级。各部门具体可推荐优秀指标数请见附件二。

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学工办、艺术教育中心推荐人员及学院各系部室主任、一级学科负责人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差额投票后确定年度考核等级。

各系(部、室)请在2024年1月5日上午11:00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学院办公室柳雕貂处,2024年1月25日前将教职工个人考核表纸质材料上交至学院办公室(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控制在2张纸以内)。

最终,学院将《考核结果汇总表》报人事处备案,教职工个人《考核表》报校档案馆存档。

 六、其他

1.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存入个人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各部门在当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皆为“优秀”人员中,遴选推荐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

2.教职工年度考核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考核结果直接与岗位聘任、职称(职级、技术工人等级)晋升、奖惩相联系,也是薪级工资晋升的依据。

3.各部门要重视这项工作,认真细致地按时完成2023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

联系人:柳雕貂  85290069

附件:

1.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2.各部门可推荐优秀指标数

3.年终总结个人填写操作手册

4.考核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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