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以及《艺术修养通识教育分中心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过个人申报、同行和专家评议、学生评价,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本科教学“优课优酬”奖励(审核推荐)申报课程教学班评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3月21日-3月23日。如对公示有疑义,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联系电话:85290694, 381526379@qq.com,或微信联系倪老师
附件:艺术修养通识分中心优课优酬申报课程教学班评分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