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二、招生名额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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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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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免生已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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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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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00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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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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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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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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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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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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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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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含士兵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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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00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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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业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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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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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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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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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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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含艺术创新设计研究院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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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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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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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含中国大写意花鸟画研究院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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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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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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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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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00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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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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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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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含杭州市富阳区浙工大银湖创新创业研究院单列指标2人,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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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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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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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含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单列指标2人,艺术创新设计研究院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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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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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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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含中国大写意花鸟画研究院单列指标2人,士兵单列指标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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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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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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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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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工作
1、基本复试分数线和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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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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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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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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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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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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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科(满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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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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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00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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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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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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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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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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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300城乡规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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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区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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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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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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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300设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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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业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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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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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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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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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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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
|
39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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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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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
|
39
|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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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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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00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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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工业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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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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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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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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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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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
|
4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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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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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40
|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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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5分,总分下降20分。”
2、复试方式
2024年度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线下方式。
3、复试分组
复试时间地点:2024年4月1日8:00,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艺术楼一楼大厅集合,复试8:30开始。
分组情况:
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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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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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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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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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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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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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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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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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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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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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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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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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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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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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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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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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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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计5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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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A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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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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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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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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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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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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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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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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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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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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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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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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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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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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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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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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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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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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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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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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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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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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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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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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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B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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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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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学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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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当天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纸质作品集及个人简历(建议各3份)进校参加复试,进校指引见链接:http://www.yz.zjut.edu.cn/2024/0325/c4269a256042/page.htm第十一条。
4、工作规范
(1)按照学校要求,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组织制定复试方案、命题,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组织面试、指导复试记录、材料保管、上报名单等全部工作。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本着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原则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
(3)严格遵守有关制度规定和组织纪律。
(4)复试答卷和复试记录等材料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
5、严格实行差额复试,将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以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招生计划数减去推荐免试生数)1.5:1比例,确定学院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如同分则全部进入复试,如有小数,则按四舍五入取整选取复试名单。对合格生源不足15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6、复试前的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并参加心理素质测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1);
(2) 本人准考证;
(3) 有效身份证;
(4) 按不同报考学历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①应届生(含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表;
②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③历届本科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
④历届硕士、博士生,出示硕士、博士学位证书;
⑤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毕业生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般为2022年9月1日前毕业)及所报考专业六门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须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成绩单);本科结业生提交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6) 如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提交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
(7) 本人政审表(附件2);
(8) 本人四六级英语成绩单;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
(11)毕业论文(涉及)摘要或进展报告;
(12)《浙江工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
(13)《志愿填报说明》,请140300设计学专业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研究方向、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研究两个方向,135700设计专业01工业设计、02人居环境与公共艺术设计、03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三个方向的考生在进校资格审核时填写。
注:以上有关材料除政审表必须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且统一用A4纸复印成册,封面见《2024年浙江工业大学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提交的材料统一由学院妥善保管,请考生及时做好材料的备份。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时间:3月29号(周五)、3月31号(周日)下午13:30-16:30,地点:艺术楼A505,吴老师。
7、复试基本内容、主要形式、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内容:考察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20%)、专业素质和能力(40%)、综合素质和能力(40%)。
(2)主要形式: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首先学生准备5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向复试小组陈述个人大学以来的求学经历、竞赛活动、科研经历、获奖情况等;然后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题。面试要求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方案:
复试小组组长组织有关教师分别按照专业方向命题,并遵守保密原则(另行安排确定)。主要内容包括外语听说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三部分,其中英语占20%,专业素质和能力占40%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占40%。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内容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专业面试全面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括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还有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如有设计作品集、专业获奖等学术成果的可现场展示。
8.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
2024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得出考试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成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100分制)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总成绩=0.50×(初试总分/5)+0.50×复试总分。
9.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要求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指专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设计学、艺术设计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美术基础 2、设计基础。城乡规划学加试科目:城乡规划概论,建筑学加试科目:建筑学概论。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工作
调剂相关工作待一志愿复试结束,如有调剂,会在学院官网公布。
五、录取工作
1.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且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参照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有单列指标方向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平行志愿”原则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5.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7.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表见附件4,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相关联系电话
1、资格审查联系人
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1-85290070
地址:屏峰校区艺A505
2、复试咨询联系人
方老师:0571-85290784、85290258
邮箱:fanglei@zjut.edu.cn
七、举报、投诉、申诉
方式: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0571-85290889
邮箱: lmx@zjut.edu.cn
地址:屏峰校区艺A516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点击下载: 相关附件 一志愿上线名单
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