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4-04-01 阅览: 452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调动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现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指导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

二、参评条件

 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表现突出,严格要求学生,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能力培养放在第一位,其工作的质量能得到本专业范围内师生的公认,使学生多方受益。

2. 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 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任务书填写完整规范,指导过程认真负责,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以及论文、创作、设计等审阅认真细致,评语撰写公正、恰当。

4. 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各项资料完整,且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5. 所指导学生中至少有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且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学生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名额根据学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并综合教育部抽检结果,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可推荐名额

序号

学院

可推荐名额

1

化学工程学院

3

12

理学院

3

2

生物工程学院

1

13

管理学院

3

3

药学院

2

14

经济学院

2

4

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1

15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2

5

环境学院

1

16

外国语学院

2

6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7

人文学院

3

7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8

设计与建筑学院

4

8

机械工程学院

4

19

法学院

2

9

信息工程学院

4

20

公共管理学院

1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6

21

之江学院

2

11

土木工程学院

3

 

 

 

 

 

三、评选程序

1. 请专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申报,每个专业名额为1名。请各专业在4月12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

2. 学院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审核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并无异议。

4. 于4月22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稿(word、盖章版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wangjj@zjut.edu.cn

5.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示并发文。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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