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关于全面建设一流本科教育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调动毕业设计指导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现开展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指导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
二、参评条件
1.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表现突出,严格要求学生,始终坚持把对学生的能力培养放在第一位,其工作的质量能得到本专业范围内师生的公认,使学生多方受益。
2. 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符合专业教学要求,能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3. 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创作)教学工作规范》要求开展工作,任务书填写完整规范,指导过程认真负责,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外文翻译以及论文、创作、设计等审阅认真细致,评语撰写公正、恰当。
4. 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各项资料完整,且均符合规范化要求。
5. 所指导学生中至少有一个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且无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合格学生。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可推荐名额根据学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数量并综合教育部抽检结果,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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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可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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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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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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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推荐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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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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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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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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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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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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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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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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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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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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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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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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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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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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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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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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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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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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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制药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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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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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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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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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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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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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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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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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外国语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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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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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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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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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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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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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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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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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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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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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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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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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学院
|
4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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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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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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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信息工程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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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共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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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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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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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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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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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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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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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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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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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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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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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评选程序
1. 请专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指导教师申报,每个专业名额为1名。请各专业在4月12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附件1)提交至学院。
2. 学院严格按照参评条件审核材料,组织评审。
3. 评审结果在学院公示并无异议。
4. 于4月22日前,将推荐表电子稿(word、盖章版扫描件各一份)发送至wangjj@zjut.edu.cn。
5. 教务处审核通过后公示并发文。
附件:《浙江工业大学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表》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