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文社科科研成果奖励条例(修订)》(浙工大发[2016]36号)(附件1)的有关规定,2019年度校人文社科成果奖励及统计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及统计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之间产生、发表或收录的重要获奖成果、应用性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与著作、文艺创作作品等(期刊目录及出版社分级名录见附件2)。
二、奖励及统计申报要求
本年度成果奖励及统计实行网上申报方式。即日起至12月18日,成果负责人登陆平台补录或完善本年度成果信息、上传相应成果佐证材料;学院(部门)认真对照奖励办法和范围,对本单位成果进行材料审查与筛选。
社科科研管理系统登陆方式:进入社会科学研究院主页,在页面底部的常用链接处设有快捷登录方式,点击右方“科研管理系统”图标后可链接系统登录界面(系统域名:http://172.16.13.191)。
三、材料报送
各学科方向12月18日中午前汇总填写附件3交学院,学院同时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分类导出,打印已在线审核通过的各类成果登记表(表1-表7,格式见附件3),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报社科院,纸质表格一式一份,各表首页均要求盖学院(部门)公章,标注“已审核,与原件一致”。同时将电子表汇总打包发送社科院邮箱,命名格式:2019人文社科奖励及统计-XX学院(部门)。
表1:《2019年人文社科类国内权威、一级学术期刊论文登记表》
表2:《2019年人文社科类CSSCI论文登记表》
表3:《2019年人文社科类SSCI和A&HCI论文登记表》
表4:《2019年人文社科类著作登记表》
表5:《2019年人文社科成果批示采纳登记表》
表6:《2019年人文社科成果获奖登记表》
表7:《2019年人文社科类其他类别奖励登记表》
四、特别注意
1、请各单位集体上报材料,不接受个人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社科院在线审核过程中发现佐证材料不全、存有疑议情况时,将联系成果责任人提供成果佐证材料原件。
3、获奖成果以上级单位发布的文件为准;SSCI、A&HCI论文以浙江工业大学图书馆提供的检索数据为准,收录证明扫描件必须作为附件上传;CSSCI论文以2017-2018版本为准。
4、同一成果按最高奖级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奖金由成果第一完成人或论文第一作者负责分配,第一完成人是学生的,由其指导教师负责分配。
社科院联系人:施老师
联系电话:85290685
地址:屏峰校区健行楼B508
邮箱:skc2@zjut.edu.cn
附件1:奖励条例
附件2:期刊及出版社目录
附件3: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