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1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留学人员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8年1月1日后回国来学校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4.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0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申报社科类的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有关教师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本部门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学院将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审核,请申报教师于3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下列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见附件)一式3份及电子稿;
2.项目简介电子稿(300字左右);
3.申报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中的任意一种(复印件,由学院审核盖章)。
4.《留学人员科研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见附件)纸质一份及电子稿。
四、2010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这次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尽快按要求填报总结表(见附件)。
艺术学院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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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经费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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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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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总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