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3-12-28 阅览: 451

各系部: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招生和就业工作,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评选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招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毕业生就业和本科招生工作中有先进事迹或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中央、省和学校有关招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热心招生和就业工作,表现突出。
2、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突出,工作责任心强。
3、努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和本科招生生源基地,为推进我校招生就业工作做出明显成绩,贡献较突出。
4、服务意识好,为毕业生、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并受到毕业生、用人单位广泛好评;积极赴生源中学为考生提供招生指导和服务。
5、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6、原则上,招生先进个人要求全程参与2023年本科招生工作,就业先进个人要求承担202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
 
       三、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比例分配,我院可向学校推荐就业先进个人1名,招生先进个人1名。请各系部推荐招生、就业先进个人候选人各1名,学院将根据工作情况确定推荐学校人选及学院先进个人。
 
       四、评选程序
1、各系部按评选条件推荐先进个人人选(招生、就业最多可各推荐1人),于2024年1月2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推荐表电子稿发送给学工办单丹丹或发送至103891801@qq.com。逾期未报视作放弃评选。
2、学院负责组织推荐,报学工部、研工部评审。
 
 
 
设计与建筑学院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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