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制)订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的补充通知
来源: 设计与建筑学院   日期: 2023-12-06 阅览: 664

各学院(部):

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落实OBE 人才培养理念,请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的通知》(浙工大教〔2021〕43号)文件和补充通知要求,参照大纲模板(附件1),完成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现就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应融入课程思政,涵盖知识、能力、素质培养等方面内容。课程教学目标及其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为:

(一)通识课程教学目标及其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

1.通识必修课程可参照“部分必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建议”(附件2)设定。

2.通识选修课程可参照“六类通识选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建议”(附件3)设定。

(二)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教学目标及其与毕业要求对应关系

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可参照“2023级各专业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关系表和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图”(附件4)相关要求设定。部分量大面广的学科基础课程可参照“部分必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建议”(附件2)设定。

二、课程考核内容设定须对应课程教学目标要求;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教学目标对应到毕业要求的一级指标;专业课程教学目标对应到毕业要求的二级指标。

2023级课程教学大纲修(制)订工作,由课程开课学院分别组织进行。2024年1月8日前,请开课学院将修(制)订完成的本科课程教学大纲电子稿(非留学生课程)发到教务处教学科邮箱(Email:jxk@zjut.edu.cn)。

 

附件12023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非通识类课程)

附件22023级本科课程教学大纲模板(通识类课程)

附件3部分必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建议

附件4六类通识选修课程支撑毕业要求的教学目标建议

附件52023级各专业毕业要求及指标点分解关系表和课程对毕业要求支撑关系图

 

                                

 

 教务处

                                                          2023年12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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